需要。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不能写备注。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证据需要有证据目录。千万不要在证据材料上乱写字。证据目录里需要写明有几项证据,每一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有多少页,属于哪种类型的证据,是否有原件。有原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分开,不要弄混。原件经劳动仲裁立案庭审核后交还个人,复印件留给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