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简介现阶段粮食储备体系包括四个部分:
①战略储备(“506”);②备荒储备(“甲子粮”);③后备储备(专项储备)④周转储备(商品储备)。
国家储备粮油所有权、动用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动用。国家储存在各地的储备粮油,必须服从国务院统一调度。随着近年来国际粮价的节节攀升,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地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地方储备粮体系已成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中。我国储备粮体系的承储主体是政府组建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建立的国家储备粮承储企业,投资主体是中央、地方政府,储备成本较高。但包括社会企业、农民在内的社会储备粮成分非常缺乏,或者说还没有列入国家储备的计划系列之内,社会投资于国家储备的比例还非常低。国家粮食储备体系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构成,基本以原粮为主。中储粮总公司的管理分为2个模式,一个是中储粮总公司自己建设的粮库,为直属粮库,这在全国有若干个,以及负责其管理的若干个分公司;另一个模式是委托省市县原有粮食系统管理,这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中央储备粮由国家粮库保存,具体调配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负责,业务管理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
粮食系统”即“食物体系”,两者同义,因为联合国官方中文网站将此次峰会翻译为“粮食系统峰会”,所以本文也延用了这一译名来指称会议,文中其他地方仍使用一贯的翻译——“食物体系”。
对此,有四个对于实现食物体系的成功转型至关重要的方面亟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