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进行书面审查;
6、进行实地核查;
7、统一安排培训、考核;
8、印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10、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