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南京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南京市暂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共辖7区、5市、12县。现有小学2402所,在校生67万人;初中480所,在校生47万人;普通高中148所,在校生24万人;职业中学73所,在校生7.3万人。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的加快,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其随迁子女数量也逐年增加。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关系到教育公平,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把解决外来人员子女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外来人口子女全部安排入学,与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努力使外来人员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