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残联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残疾人政策法规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组织并协助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康复、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
组织开展残疾人事务的调查、统计、研究工作 ,提供相关信息和政策咨询。
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全区残疾人工作 ,推动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条件建设。
开展残疾人心理、法律、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 ,接受残疾人督察,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 ,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