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哪些?

2024-01-21 12:45:57   阅读: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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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一、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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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信息视察
    财务信息视察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财务信息视察”!

  • 财务信息视察
    财务信息视察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哪些?》能对你有所帮助!

  • 财务信息视察
    财务信息视察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学历提升

  • 财务信息视察
    财务信息视察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一、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