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教育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以下扣除标准:
1. 对于一般行业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
2. 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特殊行业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同样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
3.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对于关联企业,若签订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或者根据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请注意,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