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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 齐崔杼 弑其君 庄公 ,“太史书曰:‘ 崔杼 弑其君。
’ 崔子 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 南史氏 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后因以“太史简”为史官临难不苟,敢于秉笔直书的典实。 宋文天祥 《正气歌》:“在 齐 太史简,在 晋董狐 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