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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
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朝廷大臣。后职位渐低,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又称翰林为太史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参之太史。——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