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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所以:公务员既不得从事或参与传统业态的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也不得利用互联网等平台从事或参与商事活动,否则即要被追究纪律责任。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建筑说”!
希望本篇文章《公务员社会兼职有什么限制,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学历提升
本文概览: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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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